三件事,看一个人值不值深交

奥斯卡尔·王尔德说起过,有许多品德美好的人,如渔民,牧羊人,农夫,做工的人,尽管他们对艺术一无所知,但他们,才是大地的精华。

事件一

一次我去一个朋友家做客。她家雇佣了一个保姆,有些年迈了,行动不很便利。

我坐在客厅里喝茶,她笑意盈盈忙前忙后,端庄秀美的身影穿梭厨房与客厅间。这是我第一次到她家里做客,也是我第一次脱离了社交场合地见她。

她陪我聊天时,不停地指挥那个老保姆干这干那,老保姆亦忙前忙后,一脸谄媚和惶恐。

临别时,战事却突然爆发——我见到了另外一种场面和另外一种刺耳的声音——只见我的朋友端坐在餐台前正凛声斥责那个老保姆。只因为她的玻璃餐台的台面上被水果弄湿,老保姆没有按她说的用牙膏去擦洗。

我终于见到了她的另一种表情,那表情好陌生好可怕。她正眼都不瞧一下那保姆,只把目光平视,看都不看面前怯懦着的那个大气都不敢出的人。她一字一顿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还要我再告诉你吗?桌子没擦干净,再用牙膏擦三遍!擦到能照出你的影子为止!

老保姆战战兢兢从卫生间拿出一筒牙膏,却不小心刮倒了水盆,于是,水漫地面,老保姆脚下一滑,扑通摔倒。半天没爬起来。而她,却连眼皮都没动一下。一转脸,立即堆满了笑意对我。

我的心一瞬间却,冷到极致——天那,她竟会变脸!

我再也没见过她,也没再接过她打来的电话。我的内心里,已经不拿她当做朋友了。也许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间地疏远了她。

我无意鄙薄别人的人格和处事方式,但我知道人性的低下和高贵在这样的细节上是能看得出来的。我不喜欢会“变脸”的人,如同我不喜欢拿撒谎当习惯的人。这种做人的质地上的瑕疵令我无法容忍。

事件二

同样的一件事。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质地。

那天路过国贸,是重庆路上最繁华的路段。一个乞丐跪地乞讨。是个老人,没有下肢。一寸寸地爬行。路人皆侧目,无表情。逢乞必施的我顺手掏出一块钱,扔给了那乞丐,动作娴熟。

没走几步,见对面也走来一个女人。女人衣衫华贵,妆容精致。很款。她从国贸刚买完东西出来,手里大包小包。走到乞丐面前时,她停下了脚步,想掏钱,却腾不出手来。

乞丐“善解人意”地趴在地上摆了摆手,示意女人离开。女人却突然蹲下了身体,我以为她是想近距离地训斥乞丐几句,却见她用腾不开的手和眼神示意乞丐自己动手去掏她的腰包!

乞丐的手,脏到不能再脏,黑得像刚捡完煤渣。可那个女人就那样蹲在乞丐的面前,任由那脏手去掏她贴身的腰包!乞丐掏了,是一张10元的钞票。女人站起身,急匆匆地离去。

我怔住了!彼时,我扔钱的动作使我显得很高贵,但眼前的场景,却令我惊讶。

不是施舍得钱多钱少的问题,是我看见了我灵魂深处的某种傲慢,某种偏见,某种如乞丐般的卑微。我以为我这弧度优美的一扔,是我的施舍,是我的恩赐,是我强势对弱势的怜悯。而事实上,我的浅薄和狭隘是多么地不堪一击!

女人那一蹲,蹲出了她的高贵。这样的女人,可爱之外,还有可敬。

事件三

同样的,仍有一件事令我不能释怀。

我家小保姆因嫁人离开我家后,我每周找小时工来打扫房间。市面上的价格是每小时7元钱,但我都是给的10元,若是擦玻璃或者干些重活,我就会给的更多些。还经常把一些穿过的过时的衣服鞋子帽子围巾送给她们。打成一个大包,也不细看,直接送人。

为了不伤害别人的尊严和面子,每次送的时候我都小心翼翼,生怕人家误会。

一次,大雪天,我的房门被敲开,门开处,是我用的小时工站在门外。她的脸被风吹的通红,整个人被冻得瑟瑟发抖。手里却递给我几张零碎的钞票。

原来她在回家后发现了我旧衣服里的一些零钱,怕误解骑车走了三个小时,连忙把钱送了回来。我拉她进屋想让她暖暖身子,她却不肯,还说你点点吧,别差了数额。

天,我点什么呀?我根本就早已经不记得了那点碎钱。说完她转身就走,她还要再顶风冒雪走三个小时的回程。

其实她是可以借下次来我家时还我这钱的,但她怕误解。她急于过来只是为了证明自己。很少的一点钱,却让我看到了她做人的质地。

所谓细节便是,你对达官显贵和保姆乞丐持一样的心,呈一样的笑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你拥有一颗悲悯的情怀于万事万物。你保持品行的高贵却又与高贵处平凡得一如脚下的泥土。

写至此我想起奥斯卡尔·王尔德说起过,有许多品德美好的人,如渔民,牧羊人,农夫,做工的人,尽管他们对艺术一无所知,但他们,才是大地的精华。

在我看来,树有树的尊严,人有人的品性,鱼有鱼的逻辑。世间万物自有其各自的行为规则和尺度。而人的质地,却并不在于是不是有外表张显出的所谓文化和所受过的教育。

无论从事哪个行业、处在哪个阶层,都能从细节上甄别出某种做人的基本质地。细节,永远能折射出人性的闪光或晦暗。

THE END